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项目(第一次公示)
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项目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环保节能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东营胜利经济开发区邹城路23号,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现有项目主要有一万吨/年碳酸二甲酯、丙二醇联产项目、3万吨/年碳酸二甲酯改扩建项目、碳酸二甲酯装置升级改造项目、3万吨/年异丙醇项目、产品升级节能改造项目、2400×104Kcal/h高效煤粉有机热载体炉项目。碳酸二甲酯生产装置 2 套,生产规模分别为1 万吨/年和 3 万吨/年。产品升级节能改造项目中在原有3万吨/年异丙醇生产装置、1万吨/年和3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装置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碳酸二甲酯生产装置主要是催化剂混合液碳化提纯、丙二醇单甲醚粗品、丙二醇、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精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异丙醇生产通过降低反应器中催化剂床层高度,微量提升反应温度实现缩短反应时间、增加丙烯水合催化剂寿命,将异丙醇产能提高至5.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是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等级,主要生产设备依托现有碳酸二甲酯生产装置。
导热油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四级湿法脱硫+氧化吸收脱硝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装置区不凝气经冷凝吸附后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环保措施主要有装卸区设置两级冷凝系统、储罐设置氮封、煤场设置抑尘网等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于生产废水一起汇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三级好氧处理+MBR过滤工艺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南天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最终排入西城南污水处理厂。通过高噪声设备配套消音器,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和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软连接,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项目概况:拟建造一套产品焚烧装置,用于处理500kg/h的产品。装置处理系统采用连续运行的产品炉+二次高温焚烧技术。产品(伴热)采用压缩空气雾化送入产品焚烧炉焚烧,焚烧产生的烟气经重力沉降室后,进入二燃室继续焚烧,焚烧温度1100℃以上,产生的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急冷、布袋除尘、SCR后,接入现有锅炉的脱硫系统后由烟囱安全达标排放到大气。采用SNCR脱硝及SCR催化脱硝。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8954032932
邮箱:xinyuananhuan@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46-6393588
邮箱:14263515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acKjFbHo9hmqX9w_pHF2g
提取码:2m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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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