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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中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二次公示

2019-08-14 09:45:00 阅读:loading...

河口区中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河口区中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口区中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建设性质:跟踪评价

建设地点:河口城区东部、孤岛镇区西部

规划内容:规划面积为441.12公顷,用地范围滨孤路以南、渤三路以北、河四路两侧区域,规划年限2012-2020年。产业定位为石油化工业、精细化工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EQO0xygJsAcoVbyR8ys4Q

提取码:v1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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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您可以到建设单位查询纸质报告书,联系地址如下:河口区孤岛镇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孤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任主任    联系电话:18661379850

邮箱2410676384@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范围)。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EQO0xygJsAcoVbyR8ys4Q

提取码:v1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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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公众意见表)将所提意见以快递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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