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23号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内东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8954032932,赵成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