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橡胶高性能助剂中试项目第一次公示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橡胶高性能助剂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橡胶高性能助剂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选址选线:位于东营市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除盐水站东侧厂房内。
建设内容及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中试车间 1 座,车间占地面积583.20m2,建筑面积583.20m2,建设橡胶高性能助剂中试装置1套,采用“气化法+干法”工艺,主要包括精制反应器、合成反应器等设备,中试规模为生产橡胶高性能助剂100t/年,其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依托海科瑞林原有工程。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企业现有人员调剂;本项目实施后,年工作时间180天,生产工人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h。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54638159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惠利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滨州路与府前大街交汇处南200m,华利国际金融广场B座1210室
邮编:0546-6393588 邮编:257000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