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鑫兴橡塑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鑫兴橡塑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5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工业园区东营鑫兴橡塑有限公司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东营鑫兴橡塑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公示日期: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4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85460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