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吨/年橡胶高性能助剂装置及配套项目(二期)第一次公示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2万吨/年橡胶高性能助剂装置及配套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东辛周边2021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万吨/年橡胶高性能助剂装置及配套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
项目概况:海科瑞林拟投资2亿元建设橡胶高性能助剂装置及配套项目(二期),对海科瑞林在建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产生的硫磺进一步加工生产不溶性硫磺,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企业效益。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经理
联系电话:0546-7715189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惠利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55号,富海交运大厦9楼
联系人:褚工
邮编:257000
电话:15698076205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