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港联化物流有限公司利津-河口输油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东营市河口区港联化物流有限公司利津-河口输油管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东营市河口区港联化物流有限公司利津-河口输油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津-河口输油管道工程
建设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港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境内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D711mm输油管线43.3km,并配套建设防腐、保温、三桩等工程,设计压力6.3MPa,设计原油输送量1000m3/h~1500m3/h,集输温度常温,新建手动阀室1座。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港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孙煜钧 18562941433
电子邮件:771227891@qq.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山东惠利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港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