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新旧动能转换-双酚A项目第一次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新旧动能转换-双酚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选址选线:位于东营市河口区滨孤路66号,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投资:总投资118436.9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1套18万吨/年双酚A装置,设计规模为年产双酚A18万t,操作弹性60%~110%。拟建项目劳动定员为60人,生产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8000h。
建设规划及进度:拟建项目预计2022年6月开始施工,2023年6月建成投产。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3864772555
电子邮箱:13864772006@163.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惠利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滨州路与府前大街交汇处南200m,华利国际金融广场B座1210室
邮编:0546-6393588 邮编:257000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