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循环经济产业园拓展区(汀罗)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利津循环经济产业园拓展区(汀罗)》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园区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北至园一路,南到荣乌高速出口,西至河辛路、东到工业一路,规划用地面积0.4921km2。
产业定位:汀罗镇新旧动能转换基地,以现代物流、新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为主的新型产业园区。
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0.4921k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0.4869km2,包括工业用地0.2791k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7.32%;物流仓储用地面积0.1583 k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2.5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0.0286k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87%;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0.0209km2,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29%。
产业布局:“两轴三区”;两轴:沿河辛路的产业发展轴、沿园一路功能联系轴;三区:物流仓储发展区、新型材料发展区和再生资源利用发展区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津县汀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3854629716
联系地址:利津县汀罗镇人民政府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梵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建大花园智和园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98822145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利津县汀罗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