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采油厂外输油干线末端迁建工程一次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外输油干线末端迁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外输油干线末端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河采油厂外输油干线末端迁建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和东营区境内
项目概况:新建φ219×6.5 L360N外输油管线10.48km,并配套建设防腐、保温、三桩等工程,管线设计压力3.8MPa,设计原油输送量60m3/h,集输温度长输2号站外输温度60℃、东营原油库进站温度>45℃(管线设计温度80℃)。同时,改建长输2号站和东营原油库清管区和进站计量阀组间,包括:将已建泵房内不满足输送要求的2台外输泵进行原位置更换;东营原油库内扩建清管区和进站计量阀组,新建进站阀组和计量设施。同时本项目包含原管道末端7.28km长管道的废弃处置施工部分。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3792087022
电子邮件:196163738@qq.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兴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燕山路493号
联系人:张工
邮编:257000
电话:15254635425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