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滨州区域2022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河口采油厂滨州区域2022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口采油厂滨州区域2022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无棣县
建设规模:项目共部署30口油水井,其中油井25口(其中新钻油井24口,侧钻油井1口),水井5口(全部为新钻井),钻井总进尺为104275m,分别位于10座老井场及6座新建井场内。新建采油井口装置25套,注水井口装置5套,井场新建电加热炉13台,新建单井集油管线7810m,掺水管线1650m,注水管线3550m,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注水开发方式,年最大产油能力3.38×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11.00×104t/a(第15年)。
现有工程情况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生产设施主要包括油水井、采油设施、油气集输系统、注水系统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现有工程环保手续齐全,不同行政区域设施分别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 山东兴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燕山路493号
联系人:257000
电 话:0546-638292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纸质版至建设单位,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