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滨州区域2022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河口采油厂滨州区域2022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目前,《河口采油厂滨州区域2022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口采油厂滨州区域2022年产能滚动开发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无棣县
建设规模:项目共部署30口油水井,其中油井25口(其中新钻油井24口,侧钻油井1口),水井5口(全部为新钻井),钻井总进尺为104275m,分别位于10座老井场及6座新建井场内。新建采油井口装置25套,注水井口装置5套,井场新建电加热炉13台,新建单井集油管线7810m,掺水管线1650m,注水管线3550m,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注水开发方式,年最大产油能力3.38×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11.00×104t/a(第15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纸质报告查阅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91号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联 系 人:王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