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胜公司城中开发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中胜公司城中开发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中胜公司城中开发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胜公司城中开发区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东营市东营区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部署58口井,其中油井39口,注水井19口,共部署8座井场,依托现有老井场6座、新建井场2座。项目共新建采油井口装置39套,游梁抽油机39台,注水井口装置19套。新建40m3多功能罐2台,新建集油管线Φ89×8mm 20#无缝钢管1990m,新建单井集油管线Φ76×4mm 20#无缝钢管2040m,新建注水管线Φ76×11mm 20#无缝钢管1450m,新建单井注水管线Φ76×4mm 20#无缝钢管2190m。
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注水开发方式,最大产油能力6.52×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12.20×104t/a(第15年)。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554618676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西四路600号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兴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燕山路493号
邮编:257000 电话:0546-6382926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