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东营港区顺东液体化工品1#泊位改造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
东营港东营港区顺东液体化工品1#泊位改造工程(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东营港东营港区顺东液体化工品1#泊位改造工程(一期)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营港东营港区顺东液体化工品1#泊位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顺东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北部、现黄河入海口以北约50km的渤海湾和莱州湾交界处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2023年10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营港东营港区顺东液体化工品1#泊位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