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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4-07-09 16:26:17 阅读:loading...

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利津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八路与永莘路交叉口太平河以西,利津县集中供热现                          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2024年8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利津县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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